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,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国务院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、县委县政府通知要求,西华营镇强力加压,多举措禁燃禁放烟花爆竹。
一是高度重视,精心安排组织。召开党委(扩大)会议和西华营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,研究部署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,明确两名班子成员牵头,组织派出所、司法所、镇执法队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,对镇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时段排查治理。
二是加强宣传,营造浓厚氛围。通过印发《西华营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》、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、悬挂横幅、出动宣传车、督查车、村内广播、微信群、公众号、发放宣传页、镇所有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形式。多形式、多渠道加强宣传攻势,有效提高了禁燃禁放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思想认同度。让全体村民都作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、行动者,用实际行动保护大气环境。
三是周密部署,严格落实奖惩。镇党委、政府与村委会及全体村民逐一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,承诺在以后的婚丧嫁娶、开业、庆典以及春节、元宵节等节庆期间坚决做到不购买、不燃放烟花爆竹、孔明灯,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。要求全镇31个行政村立即行动,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,详细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,排查超市、门店、婚丧嫁娶等烟花爆竹售卖燃放情况,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对当事人处罚500元,罚村1000元,并追根溯源售卖烟花爆竹的责任人直接行政拘留5-7天。
目前全镇已发出禁燃禁放一封信8000份,出动宣传车1辆,督查车2辆,悬挂标语150幅,张贴墙体标语5000余条。为规范全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奠定了基础,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供稿: 张文庆
编辑 :张璐璐
审核: 李永杰